97學年度UBA大專籃球聯賽一般男生組第一區禁賽懲處公告
懲處公告案由:
德霖技術學院背號55號球員連志華,於一般男生組第一區預賽12月10日(三)輔仁大學—德霖學院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,上述球員將依競賽規程懲處:於次場比賽禁賽一場。

中華民國大專校院 97 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
貳拾壹、罰則:
三、規定凡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之球員或教練,於次場禁賽一場;另視情節輕重得由分區負責人提報審判委員會議處,如有再犯者取消本學年度比賽資格,並立即呈報審判委員會議處。

懲處執行方式:
德霖技術學院球員─連志華,於12月11日(四)德霖學院-國北教大比賽禁賽一場。
該球員必須按奪權犯規罰則37.2.2不得滯留在比賽相關之場所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B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