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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11月30日 體大桃園—雲林科大比賽中兩位球員被判處奪權犯規,
正確資訊如下:
國立臺灣體育大學(桃園)2號球員吳奉晟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31號球員林憲甫,
本網於昨日晚間誤植為雲林科技大學34號林建豪,特此向兩位球員及球迷公告致歉。
現已更正,請大家多多見諒。
上述兩位球員將依競賽規程懲處:
中華民國大專校院 97 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
貳拾壹、罰則:
三、規定凡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之球員或教練,於次場禁賽一場;另視情節輕重得由分區負責人提報審判委員會議處,
如有再犯者取消本學年度比賽資格,並立即呈報審判委員會議處。
也就是說,吳奉晟男一級八強複賽首戰對上文化大學將無法登場,
而林憲甫則在雲科掉落男二級後,下屆首役也不能出賽。
官網維護人員 謹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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